赋税论

更新时间:2022-01-13 12:40

《赋税论》是英国经济学家威廉·配第创作的经济学著作,于1662年在英国首次出版。

内容简介

《赋税沦》全书共有15章。该书从讨论国家财政税收问题入手,对商品的价格、工资、地租、货币和利息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理论问题进行了阐述。该书的主要内容可以分为以下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论述的是公共经费的各种项目及增加的原因。威廉·配第将国家的公共经费分为六个项目:军事费,行政官员的俸禄,宗教事务的经费,教育经费。福利费用,公共事业的费用。他认为,在社会中存住大量引起公共经费增加的因素,政府应当设法消除这些因素以减少公共经费的开支。配第认为,在所有的公共经费开支中,只有福利经费和公共事业经费的增加是正当的。

第二部分的内容是人民不愿承担赋税的原因和货币流通问题。威廉·配第认为人民不愿承担赋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而且是可以通过采取措施而消除的。配第指出了货币的流通规律,指出了足够的货币流通量与发展生产和减少失业的关系。征税过多将使货币的流通量减少,这最终将导致失业增长、产业减少。

第三部分讲述的是税收的来源,同时也阐述了地租、租金和利息的性质。配第认为有效筹集公共经费的办法有三个:划出一部分领土作为国王的领土,对地主的地租征税,对房屋所有者的租金征税。他将利息称为货币的租金,它是由于人们对出借货币所蒙受的不方便所索收的补偿。接着他又对土地租金、房屋租金和货币租金的神秘性质进行了分忻。配第认为白银比黄金更适合充当衡量各种物品价值的尺度。当谷物的需要上涨时,其价格就会上涨,地租和地价也会随之上涨。

第四部分主要论述各种征税筹款的方法,对关税、人头税、彩票、罚款、独占税和什一税作了详细的分析。

第五部分部分论述的是货币价值的提高与贬低。配第指出,国家采用提高货币名义价值的办法,将固定重量的标准银分割成比以前更多的份数。这种做法其实就是国家在向人民征税,间接侵吞了国家欠人民的债款,加重了依靠固定收入为生的人的负担。他是否认货币价值的提高和降低的,认为这是一种对人民影响很坏且不公的课税方法,它破坏公共信义,象征着国家趋于衰败。

第六部分讲述的是国内消费税。配第认为,一个人是否富有,要视他在物质生活方面的实际享受而定。因此,人们应该按照他所享受的物质而纳税。对于出口的本国产品,没有在国内以实物的形式消费,所以不应征收国内消费税;而进口的货物则必须征税。配第还提出了征收国内消费税的理由:按照实际物质享受缴税是合理的;这种税收容易征收,而且穷人负担轻;这种税收可以促进人民勤俭节约;人民不必为同一物品两次缴税。

作品目录

1899年重印版说明

前言

创作背景

17世纪初英国正处于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过渡的时期,随着农业、手工业和对外贸易的快速发展,资本主义获得很大的发展。但在政治上,封建制度还处于统治地位,并严重阻碍着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专制君主为了巩固统治和向外扩张,需要维持庞大的政府机构和军队,战争和宫廷的奢华生活也要耗费大量金钱。要应付这些开支需要大量征税。大量的赋税妨碍了工商业的发展,并同市民阶级发生尖锐的矛盾。1640年爆发了英国资产阶级革命。革命最终失败,封建王朝复辟。但是,封建统治阶级也不得不面对现实,在事实上承认了革命期间在土地关系上发生的变革,经济上也被迫采用了某些有利于资本主义发展的政策。

到17世纪中叶,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在英国已发展到较高的程度,一些资产阶级思想家开始探寻社会经济生活的内在联系,试图从理论上论证资本主义生产较封建主义生产的优越性,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由此产生。配第正是以一个资产阶级化的新贵族的身份为王权出谋划策,对改革英国的赋税制度提出建议,力图使赋税的征收和使用都有利于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从而有利于新兴的资产阶级。

作品思想

1、价值论:劳动决定价值

《赋税论》首先要回答“赋税从何而来”这个问题。配第认为,劳动是财富的源泉,劳动创造财富的能力受自然条件的限制。他提出了论断:“土地是财富之母,而劳动则为财富之父和能动要素。”他认为社会财富的真正来源是土地和劳动,课税的最终对象只能是土地的地租及其派生收入。进而,配第提出了劳动决定价值的观点。他认为,商品价格分为两种,一是政治价格,二是自然价格。政治价格实际上就是市场价格;自然价格就是价值。配第着重研究了自然价格的问题,并把它看做观察其他经济现象的基础。配第认为,自然价格的高低是由生产它所耗费的劳动决定的,商品交换的依据就是它们所包含的劳动量。劳动量发生变化,商品的自然价格也随之会发生变动。由此他得出结论:商品的自然价格(即价值)是由生产中耗费掉的劳动量决定的,两种商品劳动量相等,就可以实现交换。

配第把劳动分为两类:一类是生产金银的劳动,另一类是生产其他普通商品的劳动。但并不是一切劳动都能直接生产交换价值,其他劳动生产出来的产品,只有在和金银交换后,才能产生交换价值。配第把金银看成是最好的财富,认为货币才是唯一的价值形式。

2、地租论:地租是全部剩余价值

配第认为,地租就是产品价值除去生产资料的价值(即种子)和劳动力的价值(即工资)之后的余额,即全部剩余价值。而生产资料的价值是既定的,那么,地租多少就取决于工资多少。

配第最早提出了级差地租的概念。他不仅提出同等面积的土地因土地丰度不同而产生的级差地租,而且还提出由距离市场远近不同而产生的级差地租。

3、利息论:利息是地租派生的

在配第看来,获取财富的手段主要有两种,一是土地,二是货币。所以,他的地租理论研究如何运用土地获得财富,其利息理论研究如何运用货币获得财富。配第认为,利息其实是地租派生的,是租金的一种特殊形式,即货币租金。既然出租土地可以获得地租,那么借贷货币就应该获得利息。如果不存在安全问题,利息至少要等于用借到的货币所能买到的土地所能产生的地租。如果不安全,除了获得正常情况下的利息之外,还要加上一种保险费。

利息率不能用法律强制手段来调整,利息率的高低应当由货币的供求来决定。当货币供过于求时利息则低,反之利息则高。同时,利息率的高低又是由地租的高低所决定的,地租增加,利息率自然跟着增加。

4、赋税论:地租是赋税的来源

关于地租的理论谈了那么多,配第最终目的是把地租看成赋税的来源。

配第把国家公共经费列为六个项目:(1)军事费,即国防、维持国内及海外和平所需费用;(2)行政官员的俸禄,包括审理各种纠纷的司法经费以及惩处和防止犯罪的经费;(3)宗教事务的经费;(4)各类学校及大学所需经费;(5)对孤儿的抚养费以及对各种失去或没有工作的人的赡养费;(6)修筑公路、疏浚河流、建筑桥梁港口和兴办其他公共福利事业所需的经费。他认为,这六项中只有两项公共经费应该增加:一是增加救济贫民的经费,包括建立老人和残疾人的收容所、各种医院和孤儿收容所。二是增加公共事业的经费,保证贫民得到固定的职业。其他四项公共经费,则应该减少。

征税的名目很多。配第认为,人头税是一种课于人身的税制,越穷的人,税负越重,危害性最大;什一税是圣德者对生产的果实征收的薪俸,由于无能的圣职人员越来越多,什一税的负担也越来越重,应逐步减轻;彩票也是一种征税方法,但它具有投机性,容易使人们受骗,又容易使个别人在一夜之间暴富起来;罚款是一种可以代替刑罚的可行方式,死刑、断肢、监禁等都是不合理的方法,如果能对这些受刑罚者征收税,既可以使他们不得不努力工作,也可以使公共财富增加;独占亦即垄断,一方面可以保护有发明的人独拥自己的发明权,另一方面也使市场产生混乱,因为独占者可以自行制定商品的价格,追求自己的最大利益,而不管国家、社会和他人利益;征收国内消费税是最好的课税方法,特别是面向全民的国内消费税,国内消费税可以增加向有产阶级征收的直接比例税,而且它在英国资本的原始积累过程中起过重要作用。

5、货币论:货币流动不应人为干预

配第认为,货币流通量过多和过少都是不健康的。流通领域的货币太多,会导致单位商品的价格下降,在商品的生产成本不变的情况下,生产厂商会降低生产量,这样会导致失业人口的增加,产生市场萧条。流通领域的货币量减少,同样也会带来危害。他指出,最好用白银来充当货币,而不是用黄金。

所谓提高货币价值,就是指国家为提高货币名义价值,将一定重量的白银分割成更多枚数的重量少的白银,但这些白银在名目上与分割前的一样,这种提高了名义价值后的白银就可以换取更多的商品。配第认为,如果货币的名义价值提高一倍后,工人的工资不增加,劳动者则损失了一半的收入,形成向政府无形缴纳的税,这对劳动者来讲是不公平的。如果降低货币一半的价值,则对劳动者有利,但双倍的报酬会使他们不劳而获,对社会来说,就意味着损失了一笔财富。配第指出,提高或降低货币价值,是一种对人民很坏而且不公平的课税方法。它也是国家趋于衰弱的象征。

作品影响

《赋税论》对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开创性贡献有以下几点:

1、威廉·配第从生产过程来考察资本主义经济发展过程,把经济学研究对象从流通领域转到生产领域,探讨社会生产关系的内部联系,在经济分析上取得了开创性的历史成就。这和从流通过程来考察经济发展的重商主义是截然相反的,说明配第基本上摆脱了重商主义思想。

2、把劳动时间看作衡量价值的尺度和基础,为劳动价值论奠定了最初基础。马克思认为,配第对商品的价值量作了十分清楚和正确的分析。

3、威廉·配第在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论证了法定工资的自然基础,建立了自己的工资理论。

4、建立了地租理论,并最先提出级差地租的概念。

出版信息

《赋税论》于1662年在英国首次出版;中译本根据1899年赫尔所编《威廉·配第爵士经济文集》译出,陈冬野翻译,商务印书馆1963年出版。

作者简介

威廉·配第(William Petty,1623—1687),英国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和统计学的创始人,被马克思誉为“英国政治经济学之父”。1623年出生于英国汉普郡,1637年在一艘航船上当服务员,后进入耶稣学院学习。1644年后,他先后在阿姆斯特丹大学、巴黎大学和牛津大学学医。1651年获牛津大学医学博士,并任该校教授。1652年任英国驻爱尔兰总督克伦威尔的随军医生和私人秘书。1658年成为爱尔兰国会议员,斯图加特王朝复辟期间被封为贵族。他的主要著作有:《赋税论》(1662年)、《献给英明人士》(1664)、《政治算术》(1672)、《爱尔兰政治剖析》(1674)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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