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责任

更新时间:2023-10-22 23:32

财产责任即通常说的“经济责任”。侵害他人权利所应承担的一种具有经济上给付内容的法律后果。财产责任的形式多种多样,依其根据不同,有作为行政责任的罚款和没收非法所得; 有作为刑事责任的罚金和没收财产; 有作为民事责任的返还财产、赔偿损失和支付违约金等,因绝大多数的民事责任均具有财产上给付的内容,而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则少有财产上给付的内容,故如无特别说明,财产责任即指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在一般情况下,主体只有在有过错且给他人造成损害的情况下 ,才承担财产责任。除法律另有特殊规定者外,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合法原因造成他人损害的,可以免除加害人的责任。但对于从事某些特殊行业的主体来说,如从事高速运输、易燃易爆等行业,如加害人不能证明损害的发生系因被害人自身的故意或过失所致,则需承担责任。承担财产责任的限度,一般应以足以补偿受害人实际所受的损失为限。

简介

财产责任是直接以一定的财产为内容的责任。

1、以财产执行为内容的民事担保责任。在责任范围上有有限财产责任、无限财产责任、连带财产责任之分。财产责任对于责任人意味着某种附条件的义务:在主债务人有支付能力的条件下,责任人不直接承担债务,仅负有不得减少或抽逃设保财产的义务;在主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责任人负有以设保财产清偿债务的强制性义务,这一般通过破产程序或连带偿债程序实现。在法律上,对财产责任人的担保责任范围设有数额限制者,称为有限责任;对其担保责任范围不设限制者,称为无限责任。

2、违约或违法行为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财产性民事法律后果。民事责任的主要形式。各国法中财产性责任形式主要包括返还财产、恢复原状、排除妨碍、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它们主要适用于给他人造成财产损害或损失的违法行为。

相关法律

民法通则第四十八条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法人以国家授予它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集体所有制的企业法人,以企业所有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中外合咨询外合作、外资企业法人,以企业所有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里所说企 业的全部财产,既包括企业的因定的除外。这里所说企业的全部资金。不能够把企业法人承担责任的财产仅限于流动资金和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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