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亏相抵

更新时间:2021-07-19 15:05

盈亏相抵指允许企业以某一年度的亏损,抵消以后的年度的盈余,以减少其以后的年度的应纳税款。

名词简述

盈亏相抵,这种方式是指准许企业以某一年度的亏损,抵消以后的年度的盈余,以减少其以后的年度的应纳税款;或是冲抵以前的年度的盈余,申请退还以前的年度已纳的部分税款。

一般而言,抵消或冲抵前后的年度的盈余,都有一定的时间限制。

国际观点

美国税法曾规定,前后可以抵冲的时间是前3年后7年内;我国台湾省则有前4年后5年的规定。这种方式对具有高度冒险性的投资有相当大的刺激效果。因为,在这种方式下,如果企业发生亏损,按照规定就可从以前或以后的年度的盈余中得到补偿。当然,正因为这种方式是以企业发生亏损为前提,它对于一个从未发生过亏损但利润确实很小的企业来说,没有丝毫鼓励效果;而且,就其应用的范围来看,盈亏相抵办法通常只能适用于所得税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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