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政府对日宣战布告

更新时间:2024-03-01 19:29

1937年7月7日,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中国展开了全面性抗战,中日之间已完全处于战争状态,但国民政府仅发表了《自卫抗战声明书》,并未正式对日宣战。1941年12月7日,日本突袭珍珠港,太平洋战争爆发。1941年12月9日,国民政府主席林森发布《中华民国政府对日宣战布告》。

历史背景

1937年7月16日,国民政府曾召开会议,讨论对日宣战的问题。由于中国军需品不能自给自足,有相当大一部分需要外国输送,如果宣战,日本政府可以以交战国的身份,通过各国禁止一切军需物品和军需原料输入中国。再者,日本海军远远强大于中国海军,握有制海权,中国没有能力保护从海上输入的援华物资。另外,中国在日本的侨民极多,中日一旦断交,中国在日侨民就会被驱逐或拘捕,中国没有能力将侨民接回国内,侨民便得不到应有的保护。由于以上这些原因,会议作出决定:对日不宣战,不断交。

与此同时,日本政府也曾召开会议,研究和讨论对中国宣战和断交等问题。他们权衡利害得失,觉得这个问题极端错综复杂,会议研究结果事先把这个问题搁置起来,伺机而行。日本占领南京后不久,便发表了“今后不以国民党政府为对手”的近卫声明,不承认蒋介石的国民党政府代表中国。之后,日本推出汪精卫傀儡政权,视作中国政府,并与之建立了“外交关系”。所以,日本政府发动了太平洋战争后,向英、美宣战时,也没有对中国宣战。

1941年12月7日,日本海空军突袭珍珠港,美太平洋舰队遭受重大损失。12月8日,美国国会通过决议对日本宣战,英国也宣布同日本处于战争状态。太平洋战争爆发。12月9日,国民政府随即发布《中华民国政府对日宣战布告》,正式对日本宣战。

根据国际法规定,“战争使得交战国的条约失效”,所以,1895年中日间签订的《马关条约》从此时起已经废止,日本对包括台湾、澎湖列岛在内的中国领土的占领已经失去了法律依据。中华民国政府还郑重声明,中国将“收复台湾、澎湖、东北四省土地”。但是,中国政府实现收复台湾是在二战胜利之后。

宣战书

中华民国政府对日宣战布告

(1941年12月9日)

日本军阀夙以征服亚洲,并独霸太平洋为其国策。数年以来,中国不顾一切牺牲,继续抗战,其目的不仅在保卫中国之独立生存,实欲打破日本之侵略野心,维护国际公法、正义及人类福利与世界和平,此中国政府屡经声明者也。中国为酷爱和平之民族,过去四年余之神圣抗战,原期侵略者之日本于遭受实际之惩创后,终能反省。在此时期,各友邦亦极端忍耐,冀其悔祸,俾全太平洋之和平,得以维持。不料强暴成性之日本,执迷不悟,且更悍然向我英、美诸友邦开衅,扩大其战争侵略行动,甘为破坏全人类和平与正义之戎首,逞其侵略无厌之野心。举凡尊重信义之国家,咸属忍无可忍。兹特正式对日宣战,昭告中外,所有一切条约、协定、合同,有涉及中、日间之关系者,一律废止,特此布告。

中华民国三十年十二月九日

主席 林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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