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思想

更新时间:2023-05-19 23:08

人文主义是文艺复兴时期主流社会思潮的核心。“人文主义”、“人文精神”、“人文思想”没有太大的区别。“人文主义”来源于英文humanise,这个单词根据不同语境的需要也可以被译成“人文”、“人本”、“人道主义”。

文艺复兴

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的核心思想是:反对中世纪神学抬高神、贬低人的观点,强调人的可贵;反对神学的禁欲主义和来世观念,提倡人们对现实生活的追求;反对宗教束缚和封建等级观念,追求人的个性解放和自由平等;反对中世纪的蒙昧主义,推崇人的经验和理性;提倡人类认识自然,征服自然,以造福人生。

人文

1.指人类社会的各种文化现象:人文科学 人文景观

2.指强调以人为主体,尊重人的价值,关心人的利益的思想观念。

人文,首先是一种思想,一种观念,同时,也是一种制度,一种法律。人文思想是人文制度的理论基础,而人文制度又是人文思想的实现,人文思想的制度化,法律化。

人文精神:一种主张以人为本,重视人的价值,尊重人的尊严和权利,关怀人的现实生活,追求人的自由、平等和解放的思想行为。

人文科学

人文科学:原指区别于神学的同人类利益相关的学问,后来一般指研究社会现象和文化艺术的科学。

人文主义

西方人文主义: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的主要思潮,反对宗教教义和中古时期的经院哲学,提倡学术研究,主张思想自由和个性解放,肯定人是世界的中心。是资本主义萌芽时期的先进思想,但缺乏广泛的民主基础,有很大的局限性。

东方人文主义:儒学是东方人文主义的重要奠基石,是两千余年以来中国人文主义巨潮的主流。它不是宗教。它有宗教因素,或者说有宗教性,因此可以称为宗教人文主义,但不能称为人文主义宗教。它不但是一种关于哲学伦理社会政治等方面的理论,也是一种人生学说,一套信仰体系,因而在日常生活中能够代替宗教的作用。

中国当代以三盅为代表的一批新现实主义作家活跃于文坛,作品多为现实题材,反映社会与家庭伦理,深刻演绎新时代、新的政治与经济环境下正发生着微妙转变的社会关系社会变迁,具有浓厚的人文色彩,重视传统,尊重人性,体现人文关怀,敬畏义理之天,极力宣扬信仰对构建良性社会秩序的灵魂作用。

人道主义

人道主义:起源于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的一种思想体系。提倡关怀人、尊重人、以人为中心的世界观。法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把它具体化为“自由”“平等”“博爱”等口号。它在资产阶级革命时期起过反封建的积极作用。

也就是以人为本,尊重每个人的思想,让思想多元化而不是单一化。

人权观念的诞生以及人权的法制化、人权法的国际化、全球化,是人文真正确立的标志,是人文思想得以实现的根本保证。

人本位

第一,“人本观念”,即“人本位”。人是社会的中心,人是衡量社会的尺度,“本位”者,标准也,人是衡量一切的标准。从君王为标准,到人为标准,或者说,从“君本位”到“人本位”是人类社会的一次伟大革命,是人类价值观的一次伟大转变,是约翰“洛克寻求社会规律的第一个伟大的发现。改变标准的人,才是伟大的人。

约翰”洛克用了《政府论》的整个上篇,差不多100页的笔墨,以详尽的事实,犀利的逻辑,打破了桎梏人类几千年的传统观念:“君权神授”。正如哥白尼、牛顿把颠倒了的“地心说”颠倒过来,建立了“日心说”一样,洛克则把颠倒的“君本位”颠倒过来,建立了“人本位”的伟大学说。从此,确立现代人文思想的核心内容。

洛克打破“君本位”,建立“人本位”,即人权思想的锐利武器,就是理性。洛克比牛顿大十来岁,但是他是牛顿的好朋友,莫逆之交。他深受牛顿的思想影响。牛顿是近代科学的集大成者,近代科学的诞生,给人类提供了一个崭新的观念:规律意思和理性思维。洛克想,自然界如此有规律,有秩序,人类社会是不是也有它自身的规律呢?“人本位”就是他研究人类社会规律的第一个伟大发现。

由此可见,洛克在科学和人文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科学为人文提供了理性的武器,而人文又为科学提供了发展的方向:科学始终造福于人类,而不要给人类造成伤害。

个人观念

第二,“个人观念”,即承认和尊重个人的哲学观念,是针对“君王主义”或“君本位”而言的。君王们,无论是古代的,还是现代的君王们,总是打着“国家”“天下”“组织”“集体”之名,行专制主义之实。所以,“个人观念”也是针对专制主义而言的。是保护个人,反对专制的,特别是反对专制主义利用“国家”、“集体”、“组织”的名义侵犯个人的权利。在这里,对于专制主义而言,个人是神圣的,是伟大的,是不容侵犯的。在约翰“洛克们眼里,“人权”包括三个相关联的基本思想:第一,人权就是指个人的权利。第二是人权是生命权、自由权和财产权三者不可分离的权利,“不可分离”,也就是三种权利一个也不能少,只讲生存权,不讲自由权,岂不成为动物保护法了,第三,人权是不可代替的,也是不可代表的,属于个人自己的权利,而且是天赋的权利,生而有之的权利。

人权是天赋的,是原生的,是生而有之的。而政府的权利,是人们为了更好的保护自己的人权,自愿联合起来,授予的,是后天的,而且人民如果认为必要,比如人权得不到这个政府的保护的时候,可以随时收回政府的权力。“个人观念”,就是个人是根本,个人的生命权、自由权和财产权,及其这种权利能否得到保护,是衡量一切,包括组织、社会、尤其是政府的根本。孰轻孰重,孰本孰末,在一些国家,把它搞颠倒了。所以,个人的权利,常常并且是轻易的被剥夺了,还误认为是“顾全大局”,“牺牲小我”,是讲“道德”。结果,代表“大局”、“大我”的政府,政府官员,就可以堂而皇之、肆无忌惮的去“代表”他人的利益。结果,腐败成风,民无宁时。

“个人观念”说得再简单一点,就是个人重于政府,人权大于主权。“个人观念”是约翰“洛克的第二个伟大发现。需要来一次启蒙教育。

尊重个人,首先指的是国家,政府,那些有权力的机构,要尊重个人。有权力的机构尊重无权力的个人,这是人文思想的基点,也是民主政治的基点,同时,尊重个人,是尊重“每一个人”。作为个人,既要尊重自己,也要尊重他人,只有尊重他人,才能尊重自己,也只有尊重自己,才能尊重他人。正因为要尊重个人,所以任何人决不能损害他人的个人利益。“个人观念”,是一个神圣的、伟大的哲学观念。“个人观念”是同专制主义作斗争的伟大武器,所以为专制主义所不容。同时,“个人观念”也是道德的源泉。所以,提倡个人观念的国家,反而道德状况比提倡集体主义的国家更好些。因为“个人观念”告诉人们,自己有个人利益,要理直气壮的保护自己的个人利益,不容别人侵犯;同样,别人——和自己一样——也有自己的个人利益,所以,任何时候,决不损害他人的个人利益。于是,“保护自己,不损害他人”就形成了社会的力量,社会的道德基础。

自由观念

第三,“自由观念”,即“政府的唯一宗旨是保护个人创造财富和享受幸福的自由”。也是,或者说,首先是针对政府而言的,是针对有权力的机构而言的。人权是唯一天赋的、根本的权利。政府的权力是选民赋予的,其唯一宗旨,就是保护人的自由。当人民的自由得不到保护的时候,政府的权力就应当被取消,所以叫“人本位”,人,人的自由,是衡量一切的标准。“生命诚宝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在人的权利中,自由是最宝贵的,也是头等重要的。“自由观念”,首先也是针对政府而言的,规定了政府的唯一宗旨,就是保护人的自由。什么样的政府才能保护人自由呢?约翰·洛克及其后来的继承者们进一步指出,只有人民选举的政府,只有三权分立的政府,只有实行轮换制的政府,只有实行新闻自由的政府,也就是由“选举制”、“分权制衡制”、“轮换制”、“新闻自由制”构成的民主政府,才能成为保护人的自由的政府。

约翰·洛克们的伟大在于,不仅提出了伟大的观念,而且进一步提出了实现这种观念的制度保证,他们的伟大还在于,开创了治理社会的新理念:不是靠口号,不是靠提法,而是靠制度,靠一种相互制约的制度,靠一种人民能真正制约政府的制度。

评价

“自由观念”,同时是指“每个人”的自由,只有尊重他人的自由,才能有自己的自由,争取自己的自由,决不损害他人的自由。怎样识别、判断是否损害了他人的自由呢?人类找到一个最好的方法:制定规则。制定以保护人的自由为宗旨的规则。这就是现代法制的基本观念,规则是保护人的自由的。于是,作为个人,违背规则也就是损害了他人的自由,就需要付出代价,受到惩罚。作为个人,遵守规则就是尊重他人的自由,也是尊重自己的自由。于是,规则意识,就成为自由国家国民的基本素养。所以,自由主义,决不像有些人歪曲的那样,为所欲为,无法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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